东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标准

◆借款人第1次成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,贷款期限内产生的贷款利息,由财政全额给予贴息。

◆符合规定的借款人,第2次、第3次成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,贷款期限内,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%由财政给予贴息,剩余部分利息由借款人承担。

☞贷款期限:

个人贷款和“捆绑性”贷款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,小微企业贷款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。对还款积极、带动就业能力强、创业项目好且符合规定的借款人,按规定按期还款后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,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。

☞贷款利率:

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一年期LPR+50BP(LPR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),实际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、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。

东莞贷款热线:188242124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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